台州一蟊贼为去看守所蹭饭自首 反复得手无人报警

2017-02-10   作者: 小施   来源: 未知

这个蟊贼每户人家都要偷两次,大白天明知主人在家,照偷不误,有时是嫌到手金额少了点,等主人出门,从正门进去再偷一次,有时手头紧了,‘轻车熟路’再当回回头客,但他也很有“原则”,碰到金额大的就拿一半。

台州仙居县横溪镇一对亲姐妹先后遭其贼手,还彼此怀疑心生误会,纠结万分。让民警吃惊的是他所偷的人家却没有一户选择报警,直到蟊贼因为“天冷了,想到看守所里饭吃”,才东窗事发。

“警察叔叔,我不想活了,我要投案自首。”2016年12月27日早上,一位穿着邋遢的年轻人按响了仙居县公安局横溪派出所值班室的门铃,值班民警应佩轩接待了他。

年轻人姓应,他告诉应警官自己已在横溪境内盗窃5次:

2016年10月初的一天,埠头镇的一户民房前,当时房子主人还正在一楼客厅看电视。他就直接从这栋房子隔壁毛坯房的顶楼爬到这户人家的顶楼,在二楼卧室偷了1000元现金,从原路返回离开后,觉得偷来的财物不够多,又再次返回,趁主人出门时,从开着的正门进去又拿了两包香烟。

2016年10月下旬的一天,经过实现前踩过点,发现横溪镇临石路发现一户房子经常无人,而旁边又是正在装修的毛坯房,他按老套路进入房子偷了1700元。过了几天,钱用光了,又“轻车熟路”到那户人家偷了27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这两次他都只拿一半左右的现金。

2017年11月中旬一天,在横溪镇一户人家又偷了仅有的300元……

虽然每一起案件时间都只记得个大概,但细节都说的有鼻子有眼。应某说,每次他都从正在装修的毛坯房的顶楼攀爬至有人居住的楼房的顶楼,再从顶楼下楼实施盗窃,而那几户人家顶楼的房门都是不上锁的或干脆连门都没有。

令应警官感到奇怪的是:查看了报警记录,却发现这几起案件的受害人都没有报案。

经查,应某,17岁,温州永嘉人,父母在内蒙古某生,从不过问他,他常年在外四处漂泊打短工。

之前因为在温州工作生活上的不顺利,打算出来散散心,一路上走走停停沿着山路走到了仙居县横溪镇境内,白天就在镇上流浪,到了晚上就住在还正在装修的无人居住的毛坯房里过夜,很快的,身上带着的几百块钱用光了,就产生的盗窃的念头。

盗取的钱财也挥霍光了,身无分文,年关将近,又冷又饿的应某想到了“看守所里有饭吃”就选择了自首。

随后,应警官和同事带着应某去想指认现场,才一一解开之前的疑惑。

“我根本没想到小偷会抓住,就没想过要报案。”徐先生是埠头镇被盗人家的主人,当民警带应某到现场指认时,徐先生不在家,大门是虚掩的。

麻女士是临石路被盗人家主人,麻女士平日在城里经商,周末时候才回横溪的家,问起为什么未报案。麻女士却坦言:“多亏了你们警察,要不这年可怎么过哦?”

原来,第一次失窃的是麻女士房间里部分货款,因为只是一部分货款没了,麻女士想当然以为不可能是窃贼所为,而是怀疑是暂住在楼上的姐姐所为,怕引起家人误会,就没声张。

而第二次失窃的是姐姐房间部分钱款,出于相同想法,姐姐也以为是妹妹拿的,为不伤和气,姐姐也选择沉默声张,姐妹两虽然谁不提此事,心中却互相猜忌彼此,就这样尴尬的相处着。

直到民警带应某指认现场时,姐妹俩才恍然大悟,如释重负,之前笼罩在两人心中的乌云转瞬间烟消云散。

目前,应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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