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段春华被任命为天津市副市长

2017-03-04   作者: swh   来源: 未知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4年11月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段春华为天津市副市长。

 

免去宗国英的天津市副市长职务。

 

免去胡一峰的天津市国家安全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宇为天津市国家安全局局长。

 

免去刘宝霞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张海波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4年11月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康健茂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刘莉、陈晖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长青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陈晖为天津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段春华同志简历

段春华,男,汉族,1959年10月生,河北容城人,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曾任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团委干部、副书记、书记;1992年4月任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1996年1月兼任市青联副主席;1997年5月任共青团天津市委书记;2001年12月任宁河县委书记(正局级);2006年3月任市委农村工委副书记、市农委主任;2007年6月任市委常委、秘书长兼市级机关工委书记(2014年2月兼任市总工会主席);2014年10月任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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